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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把教育之责任都推给动画片分级制

    今年2月15日,大年初八,陕西汉中西乡县人民医院耳鼻喉科主治医师郑鲁玉接诊了一个被电锯锯伤的小女孩。“是她妈妈送来的,小女孩5岁,送来的时候鼻子和右脸都被锯开了。”郑鲁玉说,经过了解才知道,当时女孩的妈妈在屋里做饭,小女孩和10岁的姐姐在院子里玩耍,不知怎么的,姐姐就翻出了一把电锯,“学着光头强在妹妹脸上锯了过去。”

    10岁女孩模仿动画片中的情节用电锯锯伤妹妹,引得动画片分级制的呼声再起。诚然,正确完善的动画片分级制度,可以避免儿童接触观看到含有色情、暴力等元素的动画片,有利于净化儿童动画片市场,引导儿童身心健康成长。然而,10岁女孩锯伤妹妹事件其实有着深刻复杂的成因,我们不能将全部责任都一股脑推给动画片分级制,尤其在动画片分级制尚未建立之前,有必要深刻反思家庭教育及学校教育中的不足,方能有效防止类似悲剧重演。

    我们在痛陈不良动画片之弊、呼吁动画片分级制之余,试问:我们的家庭教育及学校教育尽到自己的责任了吗?我们为什么没能先入为主地在孩子们头脑中形成正确的观念意识,而是放任他们稚嫩的头脑被动画片情节轻易占据?如果我们率先对孩子进行了正确的教育,给他们早早输入了正确的安全知识和生命意识,又何至于让一部动画片引发多起儿童伤害案?

    回到事件中,伤人的女孩已经10岁,理应具有一定的是非判断能力,然而她却将危险的电锯对准妹妹的脸,其对安全的无知和对生命的不尊重,令人惊诧。可以想象,她此次能够做出这样严重的伤害行为,那么,此前几乎肯定也有一些小的错误举动,没能引起家长的足够重视。如果家长能够在她犯下小错时及时制止,并对她进行安全等教育,相信她也不会铸成如此大错。可以推想,在此背景下,女孩即便不学光头强锯伤妹妹,也难免会从其他人物身上学到危险动作,进而伤害别人或伤害自己。

    反过来,如果家长在日常生活中能经常提醒女孩安全常识,告知她电锯等物品的危险性,这样的伤害或可避免。另外,10岁女孩应该已经上学,学校教育又是否尽到了安全知识传授之责呢?从女孩的危险行为来看,学校安全教育恐怕堪忧。因此,可以不客气地说,与其将责任全部归咎于动画片,不如说教育的缺失才是导致悲剧发生的“罪魁祸首”。

    针对此类儿童模仿动画片伤人事件,动画片只是一个诱因,教育缺失导致的安全意识空白,才是真正的原因。即便日后动画片分级制得以建立并完善,但如果家庭教育、学校教育仍有不足,就还会有一些错误的观念意识趁虚而入,侵占孩子们幼小的头脑,诱使他们做出错误的事情。所以,完善家庭教育及学校教育,给孩子们补上安全教育和生命教育的必修课,帮助他们确立正确的社会规则和意识,才是防范类似儿童伤害案的治本之策。

兰州晨报  2016年0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