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政策
全国政策
最新举措
中国国际动漫节>杭州动漫产业>政策举措>杭州政策>

杭州高新区关于鼓励和扶持动画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

2013年04月11日 16:22:35 星期四  

区党委[2005]3号

第一条 本意见所指的动画产业主要包括动画、漫画、影视游戏产业。主要有如下领域和相关产品:

1、动画、漫画和影视游戏产品的研究、开发和制造;

2、动画、漫画和影视游戏产品的测试和互动游戏运行平台的开发;

3、相关产品开发工具的研发。

第二条 入驻“杭州高新区国家动画产业基地”的企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主营第一条规定范围内的一种或多种产品的研究、开发和生产;其中主营产品的销售应占企业全部收入的50%以上;

2、企业产权明晰、管理规范、开发能力强。

第三条 杭州高新区国家动画产业基地企业批准程序:企业向高新区发展计划与经济局提出申请,经领导小组办公室评审后,由“杭州高新区国家动画产业基地发展领导小组”批准发文。

第四条 从2005年起,区财政每年从产业扶持资金中安排2000万元的“杭州高新区国家动画产业基地专项扶持资金”(以下简称“专项扶持资金”),主要用于动画产业公共服务(技术)平台的建设、动画作品原创以及对动画企业发展的财政扶持。专项扶持资金的具体管理使用办法另行制订。

第五条 凡申请专项扶持资金的企业必须是经认定的基地企业,并在杭州高新区登记注册。

第六条 凡经批准并符合资助条件的企业,从批准当年起,3年内按其对区财政贡献的100%给予资助:

1、对经批准播出的原创性动画影视作品给予奖励。具体为:在中央台播出的二维动画片按每分钟1000元给予奖励,地方台(地级市以上)播出的按每分钟500元给予奖励;三维在二维基础上给予加倍奖励。在多个台播出的以从高但不重复给予奖励。

2、对申请获得市以上科技经费或优秀作品奖励的动画项目,区财政按规定给予优先配套。

3、对企业为发展动画产业向银行借贷资金,给予每年不超过50万元的贷款贴息。

4、对入驻基地的企业,给予第一年全免、第二年和第三年减半的生产用房房租补贴。

第七条 对注册资本在800万元人民币(100万美元)以上的重点动画企业实行一企一策。但综合资助额度原则上以3年内该企业对区财政的贡献总额为限。

第八条 申报“杭州高新区国家动画产业基地专项扶持资金”的企业应填写专项资金“申请表”(见附件)。并按规定时间报区发展计划与经济局。

第九条 对符合本意见资助的项目,同时又符合其它相关产业政策资助条件的,以不重复并从高享受为原则予以资助。

第十条 本意见由杭州高新区国家动画产业基地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中共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委员会

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05年2月4日

作者: 编辑:王剑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