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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原创动漫出版扶持计划开始申报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日前发出通知,决定2016年继续实施“原动力”中国原创动漫出版扶持计划。各申报主体须于5月8日前完成网络申报和纸质申报。

    通知要求,申报范围为原创动漫图书、多媒体动画(包括手机动画、网络动画等)作品,期刊连载漫画作品,原创漫画图书民文(蒙古文、藏文或维吾尔文)译制作品。

    通知规定了具体申报条件,包括:申报原创漫画图书、多媒体动漫作品,须为在创作中或已基本完成创作、著作权完整、宣传推广计划完备、在境内外尚未出版的原创动漫作品(申领书号、版号时间或上线时间在2016年4月30日之后);申报期刊连载原创漫画作品,须为在境内公开发行的期刊上连载、著作权完整、未出版单行本的原创漫画作品(连载结束时间、单行本出版时间在2016年4月30日之后);申报民文译制作品,须为正在开展或计划开展、版权责任清晰、译制计划完备的汉语漫画图书民文(蒙古文、藏文或维吾尔文)译制作品(申领书号、版号时间在2016年4月30日之后)。

    通知指出,由文字形式改编为漫画、多媒体动漫形式的作品(非文字版权授权情况下),若该作品的人物形象、故事情节等主要内容与原著相同度在80%(含)以上,则不被视为原创作品,不在本次申报范围内。抓帧图书、纯画集、动漫创作指导、文字配图、插图轻小说及类似作品不在本次申报范围之内。申报主体或作品作者如在3年内出现过侵犯他人著作权或其他违背新闻出版管理规定的行为,取消申报资格。

    各申报主体可通过总局网站(www.gapp.gov.cn)首页“申报快捷通道”栏目下的“‘原动力’项目申报管理系统”进入网上申报审核系统。

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2016年0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