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公示第四届 全国税收公益广告作品征集评选结果的通知 |
广电办发〔2020〕16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办公厅、电影频道节目中心、中国教育电视台: 为进一步讲好税收故事、展现税务新形象,切实增强税收宣传的影响力和感染力,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和国家税务总局于2019年11月联合开展了第四届全国税收公益广告作品征集暨展播活动,得到社会各界积极响应。经活动组委会评审,现评出成品类作品(广播、电视、微电影及动漫作品)和脚本类作品共200部,现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可以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官网(www.nrta.gov.cn)通知公告区中查询。 请立即向辖区内有关机构或个人通报公示内容。有关机构和个人均可就公示内容存在的问题,于7月21日前向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传媒机构管理司反映。 联系人:尹航,010-86097013。 附件:1、第四届全国税收公益广告作品征集活动广播类扶持作品名单.pdf 2、第四届全国税收公益广告作品征集活动电视类扶持作品名单.pdf 3、第四届全国税收公益广告作品征集活动动漫类扶持作品名单.pdf 4、第四届全国税收公益广告作品征集活动微电影类扶持作品名单.pdf 5、第四届全国税收公益广告作品征集活动脚本类扶持作品名单.pdf |
国家广电总局 2020年08月0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