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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促进动漫游戏产业发展,市动漫游戏产业发展中心拟定了《关于鼓励和扶持新时代杭州动漫游戏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截止2021年11月20日,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问卷填写反馈意见:https://www.wjx.cn/vm/QfbWeA3.aspx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944921312@qq.com。

关于鼓励和扶持新时代杭州动漫游戏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十四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的系列重要决策部署,高质量推动新时代杭州动漫游戏产业发展,全面提升杭州动漫游戏产业综合实力和竞争力,在高起点上打造国际动漫之都,助推杭州动漫游戏产业年产值突破300亿新台阶,在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高水平打造新时代文化高地的目标引领下,为深化推进共同富裕文化先行,高质量建设历史文化名城,奋力开创“大杭州、高质量、共富裕”发展新局贡献力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适用对象

本实施意见适用于在本市行政辖区内依法登记注册并纳税、从事动漫游戏产业相关业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和机构。

二、主要内容

(一)坚持扶优扶强,鼓励原创精品

1.动画片播出补助。本市企业、机构作为第一出品方获得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播出(映)许可证,并在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各频道和卡通上星频道播出的原创动画作品,按其在以上电视台的销售额累计,给予1︰1配套补助,每部作品年度补助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2.动画电影补助。本市企业、机构作为第一出品方的原创动画电影,在全国院线放映,票房累计达到2000万元,补助50万元;达到5000万元,补助100万元;达到1亿元,补助200万元;达到5亿元,补助300万元。支持杭产动画电影宣发工作。

3.漫画作品发行补助。签约本市企业、机构的漫画作者,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本市企业、机构作为第一版权方的原创漫画作品(指单行本、系列漫画绘本)发行量达到2万套,给予补助5万元;达到5万套,给予补助10万元;达到8万套,给予补助20万元;达到12万套,给予补助30万元,每家单位年度累计漫画作品发行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

4.作品获奖补助。本市企业、机构出品的优秀原创动画、漫画、游戏及相关作品,申报并获得国内外奖项的,根据其获奖等级和等次,按相关标准给予补助(详见附件)。

5.精品项目培育补助。经各区、县(市)推荐,初审核查,评审评议,择优认定具有产业示范性、行业引领性的优质精品动漫游戏项目,根据项目的公益服务属性和市场属性,原则上按不超过项目实际投入额的30%予以补助,公益项目可给予全额补助,单个项目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同时给予跟踪配套服务。特优项目按“一事一议”给予补助。

(二)强化数智赋能,推进融合发展

6.新媒体投放补助。本市企业、机构作为第一出品方的原创动画、漫画作品,在国家主管部门认定,具有动漫相关内容传播资质且用户量1亿以上的主流新媒体(含手机端)平台上播映或上线,以企业为单位,按其所有作品在新媒体平台上的年度销售收入分成,动画达到200万元,漫画达到100万元,按其收入的3%给予补助,总额不超过50万元。

7.创新研发补助。支持5G、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在动漫游戏产业领域的应用研究,鼓励面向产业的“云展会”“云招商”“云交易”等平台建设,推动人机交互、互动化传播、沉浸式体验等智能技术在动漫游戏领域的创新应用,对本市企业、机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且在行业内居于领先地位的项目,在其完成研发并推向市场两年内,经评审给予单个项目不超过实际研发费用20%、上限50万元的补助。

8.支持电竞产业发展。鼓励电竞游戏产品研发,支持品牌赛事引进,俱乐部落户,场馆配套,人才培养等全产业链的发展。

(三)坚持国际视野,拓展海外市场

9.境外参展补助。本市企业、机构参加由市动漫游戏产业发展中心组织或备案认可的境外知名动漫游戏展会活动,可获得参展补助,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实缴展位费的50%。同一家单位年度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10.境外销售补助。本市企业、机构作为第一出品方的动漫作品境外版权授权,按年度境外实际授权收入的10%给予补助;对游戏作品境外版权授权,按年度境外实际授权收入的2%给予补助。同一家单位年度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11.境外引进补助。鼓励本市企业、机构引进并与境外知名动漫游戏企业、机构合作举办具有影响力、对产业有推动作用的品牌活动。推出境外名家交流驻站计划,邀请境外动漫游戏及相关领域领军人物赴杭州工作、生活并参与杭州动漫游戏产业宣传推广活动。

(四)优化市场环境,做强产业生态

12.加强金融服务支持。完善杭州市动漫游戏产业风险补偿基金和杭州市文创产业投资引导基金动漫游戏专项,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动漫游戏企业。对本市动漫游戏企业从与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中心(市动漫游戏产业发展中心)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在杭银行业金融机构,或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中心(市动漫游戏产业发展中心)参与发起的债权类产品中获得贷款的,给予贴息。经认定后,按年度给予不超过当期基准利率50%、最高50万元的贴息补助。

13.推动人才队伍建设。鼓励动漫游戏领域名家名企落户杭州。支持本市优秀动漫游戏人才赴海外驻站学习。完善杭州市动漫游戏人才库,优先推荐申报省、市人才选拔,配合有关部门推进动漫游戏及相关产业人才评定机制。支持在杭高校开设并做强动漫游戏及相关专业,联合专业机构共同开展动漫游戏及相关培训,建设人才高地。

14.培育产业服务平台。鼓励本市企业、院校、机构设立或合作设立服务于动漫游戏产业研发、生产、孵化和知识产权保护等平台,持续优化产业链生态和配套服务业态,支持杭州市动漫游戏产业做优做强,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15.打响动漫之都品牌。每年安排经费,支持办好中国国际动漫节,对认定符合条件并完成参展的杭州动漫游戏企业、机构给予不超过实缴展位费50%的补助。定期策划、组织并开展服务于杭州动漫游戏产业发展和城市文化品牌建设的相关活动。

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正式施行,有效期三年,最终解释权归杭州市动漫游戏产业发展中心所有。同一年度同一项目补助如与各级其他财政政策有重叠的或同时符合本意见的多条政策,按“从优、从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支持。各区、县(市)应结合本意见和自身实际,研究制定相应的动漫游戏产业发展政策举措。前发《关于推进杭州市动漫游戏产业做优做强的实施意见》(市委办〔2017〕77号)同时废止。


附件:

杭州市动漫游戏产业获奖类补助实施标准.docx


  2021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