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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卡通化”题材走红 符号的价值有多大

业界同期声

解码泛卡通化符号的价值

“经典形象和符号不代表成功,它只能让你赢在起跑线上”

罗立(阅文集团副总裁,起点中文网创始人之一)

IP是最近两三年最红的词,当然我也听到一些议论,有称赞,认为这是文化产业发展的巨大进步,也有泼冷水,认为泡沫太大价值虚高,有一些公司拿了IP之后,并没有让产品取得符合形象价值的成绩。但是我认为,国内IP现在仅仅是在半山腰上,它的价格远远没有到达顶峰。

经典形象只能让你赢在起跑线上,或者让你和同样的竞争者相比领先几米。

但是经典形象不能帮你运营,也不能帮你决定创作是否符合客户需要,IP不能帮你制造出顶级的产品。制造出一个好产品,只能靠运营者、策划者、产品经理等的努力与创意。好的生产环节加上好的符号形象,才能成就一款真正取得市场认可的顶级产品,为你赢得巨大的市场收益。但是如果你认为有了IP就有了一切,其他的东西都是放在一边的,粗制滥造。不管你做的是影视产品、游戏产品还是动漫产品,失败是非常正常的。

“在开发过程当中,品牌价值需要不断增值”

刘恒伟(天文角川动漫有限公司董事长)

泛卡通符号的增值形式有两种。一个是爆发式的热炒,如靠每年推出大制作的动画、电影、游戏等产品。二是以温热的续恒方式留住粉丝,比如持续推出图书、周边等产品。这两点缺一不可,正是基于整个多样化运营,才能让粉丝情感不断上升,进而提升其价值。

如何开发才是最有效的?我想介绍一下日本在卡通符号运营方面的经验。首先,他们不惜花大资本实行“泛娱乐策略”,让一个经典动漫形象打通不同媒介的各个环节。此外,在开发的过程中,他们都不是一家单打独斗,而是需要各机构有机的配合。日本有一个委员会,由动画公司、游戏公司、出版公司、周边商品公司、DVD公司、电视台等各个方面共同组成一个委员会,共同开发一个IP,这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

“IP之争,是编剧与作者的话语权之争”

南派三叔(《盗墓笔记》作者)

影视是IP的放大器,但是一个IP需要较长的发展时间。IP发展初始阶段的一些口碑和传播,就会形成放大器的反作用。比如,任何一本小说连载八九年之后再去影视化,就会产生很大的阻力和不同的意见。因为这个小说已经陪伴读者这么长时间,里面对人物的形象都固化下来,在改编过程当中有一点疏忽和任性,就会导致非常强烈的反冲。这就导致了编剧与作者的话语权之争。

我的经验是,如果有一天你想对网络小说进行影视开发,网络小说作品连载到三四年的时候,原作者就需要开始规划,即使你还不具备这样的能力。作者需要思考、预测三四年间,市场会处于怎样的状态,要将事先规划好的细节在小说内容中体现出来。

“在美国,公司品牌与IP一样重要”

赵锐(原力动画CEO兼总裁)

在美国的动画作品中,IP很重要,但是公司的品牌也同样重要。一个公司做出一个好的作品,公司品牌的价值就得到了提升,以后新的IP出现,观众还会去看。比如说“皮克斯”“迪斯尼”就是最经典的案例。在国内,公司的品牌价值要远远弱于IP的品牌价值。比如《熊出没》这个IP非常响,但这样的特例很难复制。

国外走的这一条路,更多的是把这个价值集中在公司的品牌上,这样的优势是,更容易复制成功,而我们的劣势就在于我们的成功需要的时间会更长,好东西出不来。希望中国以后能够在保护电影IP的同时,也可以把一些公司的品牌,他们的价值做起来,这才是健康的现象。

文汇报  2015年08月25日